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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涉事被判缓刑,那缓刑期限如何界定的啊?

徐* 辽宁-丹东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10.31 23:54:39 449人阅读

朋友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给抓了,并经法院审理判了缓刑,现在在执行期,那么请问下缓刑期限如何界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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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第三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2018-10-31 23:5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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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 根据《刑法》第73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2018-10-31 23:5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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