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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违约金和押金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判处的呢?

牛* 山西-太原 房产纠纷咨询 2018.10.28 12:50:39 398人阅读

朋友他们的房东因为把房子卖了直接叫人搬出去住,但是合约还没有到期,所以哪位知道房屋租赁违约金和押金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判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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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2018-10-28 13:0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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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018-10-28 12:5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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