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单位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从2008年起算,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单位若不存在违法情形,就是按照正常情形结束劳动合同,那么要很自负您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起算到离职前一天。这期间,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2008年-2010年,有2年的话,那么就是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其中有不足一年的,那么就再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您需要提供的证据,得将2008年签署的那份合同找出来,以证明您是从2008年开始就是在单位工作的。只要提供出证据,那么就可以从2008年起开始主张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试用期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规,在试用期内被解雇之员工是否具备申请赔偿的资格,此事需视具体的辞退原由及状况而定:若源于员工在此期间未能通过公司设定的考察标准,或者因为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的重大失误而遭到解雇,那么他们一般没有权利要求给予补偿;反之亦然,如若员工在试用阶段是由于用人单位的严重错误导致自己被迫离职,例如企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那么这些员工便有出征维权益、得到相应经济补贴的合法权利。
专业解答在试用期,若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能有权索赔。赔偿的金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据此辞退,员工通常无权获得补偿;另一种是公司无法提供证据或存在不当辞退行为,比如非法辞退或程序不合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标准是半个月的薪资。
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员工,得看单位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岗位基本要求。能证明的,不用给补偿;不能证明的,就是非法解雇,得按法规给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专业解答试用期内被解雇,通常可以立刻要当月工资。劳动者干活了,就得拿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雇主要是想解除试用关系,得按照约定薪资和实际上班天数,赶紧把工资结算、支付了。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得让人家的劳动成果有合理的回报呀!
专业解答在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表现优秀,被超越后遭到解雇,这种情况下,补偿金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用工方没有正当理由的解雇行为,那么员工有权申请经济性补助。这种补助会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来评定,每满一年可以领取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如果工作经验未满六个月,那么将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如果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将按照一个整月的薪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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