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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责任划分的法律依花饥羔渴薏韭割血公摩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无过错或一般过错);
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侵权责任法)第14条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二、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在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员与雇主的责任及份额应如何区分?在雇员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下,雇员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如何确定雇主的追偿额度,应当审查雇主与雇员重大过失情形的发生是否存在关联性,如无关联性,雇员应当是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如有关联性,雇主、雇员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员的犯错,与雇主的选任、管理、监督不当存在关联性。同时雇主也是雇员从事雇佣活动的主要受益人,故应当根据雇员、雇主过错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8-08-05 19: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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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1全责:需要赔偿事故发生的全部损失以及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2主责: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但有一种特殊情形,如果是由于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下,承担了连带责任的雇主有权向雇员追偿。
假若雇员在非雇佣活动中或未经雇主同意将机动车开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雇员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时雇员对于机动车是直接控制人,理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造成机动车毁损的,雇主还可基于机动车所有人的权利向雇员要求损坏赔偿。但是如果雇主在管理机动车方面存在重大瑕疵,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为了能够保证其收到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一般直接将雇主与雇员一起列为被告,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多列被告,受害人不会有任何损失,即使法院认为雇员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也不影响对雇主赔偿责任的认定。法院不会因为多列了被告而对事实认定和赔偿数额有所改变。
2018-08-05 18:5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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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如何划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追尾是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责任会怎样划分,在这里需要先要给大家解释一个误区,单凭事故一方的某一个行为,是无法判断责任如何划分的,责任的划分需要交通部门根据双方的行为和过错以及当时的路况来综合判定,哪一方的过错更严重,哪一方的责任就会更大一些,反之,如果没有过错也就不需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第
一,一方无责一方全责。
第
二,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第
三,双方同等责任。
第
四,责任无法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0-09-22 11:29: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