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主合同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的,相信会在合同条款中专门去设定一个条款去明确,但是如果去签署所谓的保证合同。因此,如果保证人单方作出承诺,应具体看其新成立的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对于债权人来说,恐怕这个款某种程度上就是找担保人要了,担保人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主合同的胜诉权,并不会影响主合同效力
2018-07-31 17:32:04 回复
希望通过下述资料可以帮助您解决主合同从合同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方面的问题。合同无效是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的权利归于消灭的一项民事制度。关于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在现实实用中亦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无效法律行为所导致的无效不应有期限的限制,即无效法律行为任何时候均可主张无效。但另有观点认为有关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受期限的限制。笔者认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确认之诉应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无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限制有法律依据;从无效合同的惩罚性角度来看,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无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不会改变无效合同的性质。合同无效的确认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以合同有效为由起诉,法院主动审查确认合同无效;另一种是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第一种情形其提起诉讼或仲裁是依有效合同进行的,这时提起的诉讼或仲裁不涉及无效合同确认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对于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有人主张从订立合同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亦有人主张对其区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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