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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在学校里斗殴拿刀捅人能判几年呢?

何** 山西-运城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7.27 12:42:45 3383人阅读

我弟弟在青岛上大学在学校不跟同学学好事,经常出去打架斗殴,这几天因为拿刀捅了别人被抓了,我们家人很担心,问一下我的弟弟在学校里斗殴拿刀捅人能判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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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018-07-27 12: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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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聚众斗殴的情况下拿刀捅人判几年,要看对方的伤情严重程度,涉嫌故意伤害的,轻伤以下3年,轻伤以上的,至少3年。

2018-07-27 12:4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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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事件,拿刀捅人判几年的回答,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应当根据过错比例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20-10-22 17:3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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