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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男二十三岁,她女十六岁,结婚一年了,她突然走了,现在也不给

186****0540 广西-桂林 其他咨询 2018.07.22 12:23:18 550人阅读

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男二十三岁,她女十六岁,结婚一年了,她突然走了,现在也不给我确定过不过日子的关系,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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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没有到法定婚龄,你们结婚了,是怎么领到的结婚证呢?

2018-07-23 09:4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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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24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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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2 12:29:58 回复

自己疾病死亡,工地支付丧葬费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自己疾病死亡,工地支付丧葬费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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