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驶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是有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根据如上法律条文,你嫂子不配合你哥行驶探望权的行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应当以你哥的名义提起诉讼,不应当以你妈的名义提起诉讼。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的,家庭户中有人死亡,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履行承包经营合同,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其他方式除外)不得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转租、转让、互换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流转。个人不具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不得赠与。房产可依法赠与。
2.种地的粮食补贴是给耕种者补助,没有耕种土地,无权领取粮食补贴。
你好,建议经村委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诉讼处理,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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