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帅律师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超过26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并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精通中文和英文。袁律师以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注于公司法与合规、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及遗产继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国内外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价值的法律解决方案。 1、专业背景与执业经验 袁律师的法律职业生涯始于1999年,曾长期在人民法院担任审判长职务,期间多次荣获“优秀审判员”、“优秀法官”称号。这段经历使他深谙司法审判思维与程序,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设计出高效、合理的解决方案。自2008年加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以来,袁律师作为高级合伙人,主导并参与了大量复杂案件,在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表现卓越,荣获本所“十佳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 2、执业专长与代表性业绩 袁律师擅长处理高难度诉讼及仲裁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公司类、建设工程、房地产、涉外遗产继承等领域具有突出专长。其代理的多起案件在业界产生广泛影响,包括: 某知名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某知名国企集团诉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某国有大型高科技企业高管被辞退劳动争议案,经三级审理最终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多起刑事辩护案件,如王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张某涉嫌敲诈勒索案等,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歌星李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某物业公司诉歌星毛某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 此外,袁律师曾为多家知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客户涵盖北京某电视台及其下属影视公司、山东某电视台、某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知名央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在企业合规、风险防控及战略合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3、社会地位与执业理念 袁律师现任北京市某商会副会长,积极推动商业与法律实践的融合。他始终秉承“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态度和卓越的能力,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客户广泛信赖。 凭借其资深背景、卓越业绩及社会影响力,袁帅律师已成为企业客户在法律风险管理和争议解决领域的首选顾问。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合作,欢迎通过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联系。
刑事辩护方面,我曾办理过一起贪污案件。当事人是某国企的部门经理,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500万元资金。检察院的证据材料中,有当事人签字的报销单据和银行转账记录,看似证据确凿。我会见当事人并进行阅卷后,发现其对部分报销款项有异议,称是为部门团
遗产继承案件也常常充满争议。有一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四合院和500万元存款,老人育有三个子女,生前未立遗嘱。大儿子认为自己作为长子应多分遗产,二女儿主张自己常年照顾老人应优先多分配,小儿子则因常年在国外生活,要求平均
【裁判要旨】债务加入人清偿债务的行为不构成债权转让,法律也未赋予债务加入人法定代位权,不能据此享有追偿权。鉴于其债务人地位没有变化,故无权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入库编号:2023-16-2-143-001]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诉杨某恒
法释〔2024〕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9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
一、咨询类别:职务犯罪检察咨询内容:外省监察委为核实案件事实,找证人谈话,证人认为自己有问题,遂主动向本单位纪检如实坦白并退出非法所得,本单位纪检向辖区内监察委汇报,后监察委对其立案调查。问: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解答专家:可以构成自首。
答疑人符尔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离婚的夫妻对于财产的分割只局限于共同财产上,如果是夫妻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到夫妻财产划分的。但是需要先去界定下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是属于共同财产,这样才能够进行认定然后得到具体划分标准。 一、夫妻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
在离婚之后,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唯一的途径就是和对方协商,然后不成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前提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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