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
债权转让条件
1、债权投资满30日(含债权受让后的再次转让);
2、针对原始标为12期及以上的项目开放债权转让;
3、转让中的债权有效期为24小时,24个小时后系统对未被认购的债权自动结标;
4、自动结标后未被用户认购的部分可以再次发起债权转让;
5、债权可以拆分转让,即允许部分转让;
6、在回款日前3日内(包含回款日)不能转让
7、用户单笔债权本金超过100(包含100)元才能发起转让;
8、债权转让额外奖励可设为转让价格的0%、0.5%、1%、
1.5%、2%、
2.5%、3%;
9、用户收购债权50元起投,可使用融金卡;
10、用户对正在转让的债权一旦确认收购,不可撤销,收购债权无投资积分;
1
1、受让人承接债权转让标,仅享有原始标利率收益,不包含奖励部分。
一、本条是对主债权让与对保证人有何影响的规定
主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主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四条:
1、主债权有效存在,且主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主债权的让与人(即主债权人)须有处分债权能力,且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合意;
3、让与的主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依主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
4、主债权让与须经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保证期间,主债权让与后,让与人脱离主债权债务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主债权人,让与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请求给付。同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留置权、保证债权等都一并转移给受让人。因此,保证人须对受让人承担义务,即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得以对抗原主债权人的抗辩权,同时也有权对抗新主债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服从约定。如约定主债权转让须经过保证人同意,那么,不经保证人同意便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则不再承担原来的保证责任。
想获取更多债务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