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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大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罗* 贵州-黔西南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4 08:13:00 447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的朋友想要参加一份工作,她告诉我她想要依靠别人。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傍大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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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冒别人的知名商标,或者将别人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

二、采用与他人商品名字、包装、装璜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外观稍微改动造成近似。

三、将知名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者其简称作为本企业的名称、商标、商品名称等加以滥用。
此外,还有一些手段更为隐蔽的仿冒行为。
应当说,这些不正当的手段,不仅坑骗消费者、侵害其权益,更为严重的是破坏合法经营者的商誉,扰乱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此类“傍大牌”的行为存在,不仅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容,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的对象。这种仿冒行为如果泛滥起来就没有人愿意创新了,仿冒别人的自己就可以牟利,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就不可能达到,因此这是应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制并且要认真执法予以打击的对象。

2018-07-04 08:1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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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这一条写下了重墨浓彩的一笔,为消费者识别仿冒、维护合法权益做了很好的规制。就像我刚才说的,消费者想购买某品牌的饮料,结果买到了假冒这个品牌的饮料,“傍大牌”实际上就是某些经营者通过仿冒别人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为消费者认可的商业标识的方式,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误购,从而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关于你所问的傍大牌 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就是我的回答

2018-07-04 08:15:00 回复

有的经营者试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不劳而获,通过仿冒他人标识、他人商品标识等,引导消费者将该商品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借用他人、他人商品的影响力、美誉度提高自己、自己的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被混淆对象的合法权益,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而且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傍名牌”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监督检查部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的,可并处25万元以上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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