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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的专项审计报告模板你们有吗?

徐* 安徽-合肥 改制重组咨询 2018.07.03 13:50:31 450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你们有资产重组的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吗,我朋友最近弄了一份模板,但是不知道模板是不是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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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每个地方和每个公司都是不一样,因为每个地方都是有价格指导(不可以低过最低价)。想省钱的话建议找当地的中小所出吧,一般都是最低价格了,要质量不差钱就找四大或者其他大所。价格是没有统一的,主要看你和事务所洽谈时怎么定价。

2018-07-03 14:0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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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审计报告要交给审计委托人
这时的审计委托人往往是并购重组委员会
由他们委托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最终接受审计报告
因此,资产重组的专项审计报告模板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2018-07-03 13:52:31 回复


一、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已经转让后能不能作为执行标的
被执行人对债权转让的,要看债权转让行为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恶意转让债权给债权人造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代位权如何构成
根据《合同法》第73条及其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不存在代位权。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的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时间,未到期的债务一般不能主张代位权,不然将有害债务人的期限利益。
4 、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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