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泸州法律咨询 > 泸州工程质量纠纷法律咨询 > 问一下那个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问一下那个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叶* 四川-泸州 工程质量纠纷咨询 2018.07.01 22:31:30 2550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上个月承包了一份建筑工程,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的问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泸州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泸州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严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坚决返工,甚至推倒重建。
  
(2)“一切为用户服务”所谓用户一是指工程的使用者,二是指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一切为用户服务是质量管理系统运行的基本目标,就工序而言,是不给下道工序造成麻烦和隐患,保证本工序的质量;就产品而言,是通过监理工作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3)“以预防为主”工程建设工序繁多,施工周期长,控制工序质量,以预防为主尤为重要。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样检测,统计分析,控制质量动态,发现质量不稳定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达到事先预防的目的。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监理工程师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以理服人、热情帮助。

2018-07-01 22:41: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施工问题。由于在施工企业当中工人的数量较多,所以在技术培训方面也没有得到全面的管理,造成工人的技术素质比较低,在进行操作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没有质量安全意识,给工程造成一定的隐患。同时也缺乏完善健全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对于在每道工序之间并没有进行严格的交接管理,所以这给前道工序就会留下一定的质量问题,而对于后道工序也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甚至出现隐蔽的问题现象,会严重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2.质量问题。由于一些建筑施工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只注重形式,并没有严格按照施工习惯,对其质量进行相关的管理措施。并且在施工当中,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每个工程的管理方法都适用,从而导致把质量标准形成习惯化,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甚至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给施工工程在质量方面造成隐患。
  
3.材料问题。没有按照设计、业主或监理的要求进货,不符合工程施工的要求;材料进场没有进行检验或匆忙检验,导致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材料保管和使用不当,材料用量发生变更,导致材料用最和配合比不对;材料发生错用,材料混合堆放,导致工程实体强度和刚度的改变。
  
4.方法问题。施工方法与工艺往往也是影响建筑施工项目的重要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出现质量通病的地方,往往不是技术复杂程度较大的工程。对于重点工程,公司和项目部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都高度重视,充分保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等,通过各种途径保证工程质量,但质量隐患仍未根除,特别是隐蔽工程。
  
5.人员问题。文化程度偏低,实际文化程度与学历不相称:技术等级较低,技术业务尖子少,高级技工短缺,难做下高、精、尖技术含量的工程,同时对新技术、新机械、新材料的使用存在一定的用难。
  二、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原则。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必须始终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控制首要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素质,减少甚至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工序)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项目质量的有效措施。
  
4.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建筑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实测数据说话。
  三、施工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
  
1.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审核。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与施工工程实体质量的优劣息息相关。建筑工程材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如果工程材料的质量不合格,那么无论多先进的施工技术都无法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严把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关,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施工企业对所选材料必须具备“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送地方质检部门进行质量和环保检测,验收合格后按样品验货,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材料,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更换,不合格的建材一律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2.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素质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是需要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者提高认识,定期进行施工技术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施工素质。现在的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施工质量的认识也不尽相同,那么就应该对进场的工人进行质量常识教育和管理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守则,提高他们思想认识,增强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并统一组织操作技术的摸底测试,经过教育培训掌握了应知应会技能,达到合格后持证上岗是十分必要的。
  
3.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工作,首先需要从管理制度上着手,完善建筑工程企业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作为施工单位应不断地完善提高质量保证体系,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会直接影响到在施工期间确定质量控制的每一个环节能否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也是确保质量控制实施的主要措施,以达到有效运行的状态。因此,要健全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但使质量管理有约束力,还可以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这对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4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是建筑产品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管理也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质量管理是核心。围绕“建筑产品质量管理”主线,把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中的子系统联合起来。以上就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方面的内容

2018-07-01 22:32: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以上就是工程质量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意思的回答。

2020-12-18 09:35:11 回复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工程质量控制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应事先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而不能是消极被动的,等出现质量问题再进行处理,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和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上文为您解答 监理工程师对于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这个问题请参考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上报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管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并在12小时内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将《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报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7、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均需得到业主、设计单位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人,项目经理应根据责任的大小,予以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9、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由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查清,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经理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上报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管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并在12小时内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将《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报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7、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均需得到业主、设计单位和公司总工审查批准;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人,项目经理应根据责任的大小,予以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9、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由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查清,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经理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127人阅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行为,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有哪些,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7579人阅读

环保问题一直是国家防治的重点问题之一,建筑工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那么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哪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内容有哪些,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定有哪些呢?

项目管理
69559人阅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是什么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项目管理的概念是什么,项目管理流程是怎样的,项目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以及项目管理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1072人阅读

低质量工程这样的报道经常出现在新闻中,这就是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规定有哪些,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等知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建设
23914人阅读

近几年我国的交通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工程各地相继开展,这些是我们接触最为常见的工程建设,那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那些规定?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