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就去提出了刑事诉讼,现在已经结案了,就等判决书,所以我就想问下判决书没有有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按照解决的问题不同可以分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2018-06-28 21:11:38 回复专业解答在实务中,合同同时选择仲裁和法院解决争议较为罕见,因为这两种方式本质上是排斥的,可能导致约定模糊,增加解决争端的复杂性。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能够明确约定,如先仲裁后诉讼,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这样的安排也可能获得法律认可。
专业解答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若启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需向法庭提交详尽的刑事自诉状。若在申请自诉时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则应同时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此后,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准备工作完成后,便可进入开庭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以自愿、合法为原则进行调解环节。
专业解答关于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刑事判决书大致可归纳为两类形式:其一即为: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二则是:二审刑事判决书。当一审刑事案件经过公开宣判后,自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之日次日起算的十日内均属上诉期限。在此期间内,原审裁判的法律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若这期间内无人提出上诉或抗诉申请,那么在上诉期限届满之后的次日本判决便会自动生效。
专业解答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专业解答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结果制作的契约性文件,裁定书是审理机构处理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权益的司法文件。判决书处理实体法问题,裁定书解决程序性疑问和部分实体权益调整。每起案件只有一份判决书,却可能有多份裁定书。判决书采用书面语体,有格式化规定;裁定书可书面或口头传达。上诉和抗诉期限也不同。两者虽不同,但均按法定程序编制和签署。
律师解析 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的区别: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驳回自诉、驳回上诉或抗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停止执行死刑、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凡用书面语形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定书。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裁定的种类很多:按案件性质分,有刑事裁定、民事裁定和行政裁定;按裁定的作用分,有程序问题的裁定和实现问题的裁定;按诉讼程序分,有一审裁定和二审裁定,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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