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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终审裁定后,再走程序有时效限制吗再走,应走什么程序?

ask****943 湖北-恩施 判决执行咨询 2018.06.25 19:03:55 593人阅读

二津终审裁定后,再走程序有时效限制吗再走,应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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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拘留办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应当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9-05-27 18:3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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