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黄山法律咨询 > 黄山司法文书法律咨询 > 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裁定书和判决书的有哪些不同?

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裁定书和判决书的有哪些不同?

郭** 安徽-黄山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6.15 21:27:07 2026人阅读

我现在想撤销保全措施,但是却告知我要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在办理,我想咨询下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裁定书和判决书的不同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黄山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都属于法院在诉讼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形式,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裁定书和判决书主要区别在于: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判,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判决书,如民事判决书和刑事判决书,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
人民法院的裁定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诉讼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处分,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裁定书,如驳回起诉的裁定、财产保全的裁定、准予撤诉的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裁定等。

2018-06-15 21:28:07 回复
咨询我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2020-11-17 20:47:2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刑事拘留变更强制措施书面材料有哪些

    2025.07.10 1344阅读
  •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交给谁?

    律师解析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交给办案单位或者法院提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5.05.26 1217阅读
  • 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怎么办理?

    2025.05.10 884阅读
  • 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怎么办理?

    律师解析 对已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对因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而释放的犯罪嫌疑人或者逮捕后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又发现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或者撤销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重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经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变更或者撤销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措施时,应当报请原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同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025.05.01 1456阅读
  • 可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吗

    2025.01.27 81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