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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一下那个关于家庭暴力的普遍性的问题

罗** 广西-贵港 家庭暴力咨询 2018.06.04 12:30:37 216人阅读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要跟他老婆离婚,我想请问一下那个关于家庭暴力的普遍性方面的内容,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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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暴力行为的主体范围: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并不单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对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
“家庭成员”一般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这里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复杂多样性而言的。

三,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的家庭暴力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达到一定程度的,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

2020-11-17 18:5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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