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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在银行借贷,女方43万,男方20万,但男方20万已经没有还了,还起诉和女方离婚了,这样女方能被牵连不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吗?
看实际凭证 什么状况呢
你好, 涉及金额是多少呢
夫妻共同在银行借贷,债务一般属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也可能被牵连。因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银行有权要求女方偿还男方未还的 20 万。解决方案是女方积极应诉,若能证明该 20 万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可不承担偿还责任;若无法证明,先偿还后可向男方追偿。
女方大概率会被牵连,需要对这60万(女方43万 + 男方20万)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共同贷款离婚后也要承担的
你好,可以大概说一下现在的情况
你有什么诉求?说一下情况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所欠的债务属于男方一方的债务,与女方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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