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女朋友是相亲认识的,后来也没有见过几次面,女方父母是比较封建的那种,不过后来都给了彩礼了,竟然发现女朋友是个骗子,那么这个应当返还的彩礼范围是什么
虽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卓越,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实践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2018-06-04 11:56:0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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