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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

王* 山东-菏泽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5.29 18:07:40 68人阅读

你好,我想找一下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是怎样的,我最近买了二手房但是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条件来完成协商之后意见不一致所以需要上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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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某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反诉原告买卖合同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0)卢民二(商)初字第94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反诉被告)南京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徐某。委托代理人杨某,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反诉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蒋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南京某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诉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反诉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吕山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徐某、杨某,被告委托代理人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9年8月,原、被告签订红葡萄酒经销协议,被告授权原告享有“某”红葡萄酒在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签约后,原告为该葡萄酒进行了大量推销和宣传工作,并依约向被告购进2500瓶“某”红葡萄酒以及支付货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0万元。原告为履约积极推销,于同年9月与江苏省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某大酒店)签订为期1年的购销协议,并约定原告向该酒店销售1440瓶“某”红葡萄酒,每瓶179元,每瓶利润为129元,全年可获取利润185,760元。原告还与淮安、浙江等地的经销商积极联系销售业务。在原告积极销售过程中,某大酒店告知原告,被告和浙江某公司销售该葡萄酒的价格为79元/瓶,并且其向浙江某公司购买了该葡萄酒,基于合同约定,某大酒店解除了其与原告之间的合同。原告认为,被告自己销售的行为已违反与原告的约定,致使原告不能正常销售该葡萄酒。故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合同;判令被告接受原告退还“某”红葡萄酒2260瓶,被告返还“某”红葡萄酒货款113,000元(已经支付的货款部分);判令被告基于违约赔偿原告损失185,67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反诉原告)辩、反诉称:对原告诉称主张的葡萄酒买卖和货款没有异议,但双方之间买卖合同是包销且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没有对外销售和违约,同意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合同

解答如下,答辩人:李,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号。被答辩人:吴,男,住广州市番禺区303房。原告吴诉被告李、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号。针对原告的,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提出答辩意见如下:答辩请求: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请在依法追究被答辩人诉讼诈骗的法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答辩人赔偿答辩人损失包括律师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一、答辩人已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108200元,共计508200元。《个人借款协议书》中答辩人的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了结。答辩人与韩华(系答辩人之妻)曾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还款共计508200元,于2011年4月7日还款12000元、5月30日还款12000元、6月2日还款12000元、7月6日还款12000元、8月2日还款12000元、9月2日还款12000元、9月14日还款200000元、10月12日还款82000元、11月4日还款6000元、12月13日还款225500元,以上共计508200元,包括本金40万元及利息108200元。被答辩人在广州发放高利贷,并以此为营生,专门从事不法勾当。本案中,答辩人因为资金周转问题,的确曾经提出向其借款,但被答辩人在交付借款时提前扣除了几万元的高额利息,答辩人真正借到手的现金远不及40万。然而因为急需资金,答辩人也只好忍气吞声。事后依然按照协议约定的40万元还款,并支付高额利息达108200元。在还款完毕后,答辩人曾多次要求被答辩人返还借条,被答辩人起初只是说回去找找,后来就干脆说找不到了,答辩人心中虽有疑惑,然而也无可奈何,同时自以为已经还款了,借条返不返还都没关系。岂料被答辩人在已经收到全部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后仍贪心不足,反咬答辩人一口,利用答辩人的一时疏忽将未曾要回的借条恶意提讼,意欲讹诈答辩人,朗朗乾坤,法治社会,被答辩人如此胆大妄为,着实令答辩人寒心!综上所述答辩人已足额偿还曾于2011年3月1日向被答辩人所借之款项及高额利息,而今其又以此为由要求答辩人还款,毫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反诉请求:要求物管整改后再交纳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事实和理由: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达不到我与它所签的协议所说的服务管理质量,我提出建议和意见,未被采纳,我要求物管整改后再交纳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但物管公司对我的建议和意见置若罔闻,并将我告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_______人民物业管理费纠纷怎么解决物业管理费纠纷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物业管理费包含的费用项目;另一个是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到。物业管理费,一般来说是指保安费、保洁费、保绿费、管理费4项,但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很容易把这4项内容与额外的日常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以及电梯水泵运营能耗费等掺合在一起。同时,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了物业管理费用后,有的开发票、有的给收据,使得很多业主对于自己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究竟包含了一些什么内容不甚清楚。因此,在某些小区里其收缴率相当低,有的甚至低至20~30%,使得物业管理难以为继,造成其他已缴费业主的心理不平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只讲了合理公开收费问题,而基本物业服务费由哪些构成没有罗列出来,造成应该付的不付,而不该付的也付的怪现象。同时,造成物业管理费的欠费纠纷,除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为主要原因外,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明确,不能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是重要原因。而目前仍然有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定价缺少相关知识,物业收费忽高忽低,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矛盾重重,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管理上尤为突出。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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