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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承包村里的土地发展大棚蔬菜,但是对于国有农用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请问有哪些政策?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一)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二)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三)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四)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五)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六)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以上为国有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政策的回答。
国有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政策如下: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村民不能拥有该农场的所有权和必定的使用权,该农场土地处理方式由农场及其主管部门定制或有其它协定的由其它协定处理,其它协定包括征用土地时的附带条款;这就是关于国营农场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补帖标准各地也不相同,原则上应该给承包人,不种则不给,有的地方开始对棉花,你种粮食国给就给补贴。三、油菜的种植也进行了补贴。一,而是按种植的品种与其他农业操作来看的、如果你不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家庭承包形式”,如果是种植的粮食,村里将土地承包给你补贴不是按时间算。二。目前国家对农民的补贴主要是种植粮食的补贴,是只有种植粮食才给以补贴,你不种粮食国家就不给、关于补偿主要是看种植的品种,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目前根据各省的情况不同,种什么就由你定。你可以根据种植的品种你到县级农村综合改革办(一般设在财政局)去谘询一下,因为一般情况下,而应该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购买农机等农业所需的生产资料一样有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70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以上是土地承包国税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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