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解决劳动争议也并不是一定要经过仲裁的。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确属劳动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也应当依法受理。
以欠条为直接依据的劳动报酬争议情形,不必经过仲裁也可起诉。有些用人单位,不及时给劳动者发放报酬,而是以白条代替。针对这种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劳动报酬争议,为了及时让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可以简化程序,没有必要一定要经过仲裁才可起诉。《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纠纷 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劳务输出或者输入关系的话,一定要先区分清哪一种是劳动关系,哪一种是劳务关系。不可把劳务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否则必将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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