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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伤事故申报的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即时最迟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补正材料后即时最迟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并于作出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办结时限: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承办部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承 办 人:陈光荣、冯增志、王俊利
审查方式:实地调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
2018-05-04 08:3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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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满足申报条件,石家庄工伤事故申报条件:
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石家庄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4、用人单位申请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018-05-04 08:3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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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以上是对申报工伤的条件的回答。
2020-11-06 20:23: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