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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性质,重签合同工龄是否相当于清零?

张* 四川-广元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5.02 08:47:09 3143人阅读

本人工作的公司要变更名称性质,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请问重签合同工龄是否相当于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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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指你第一天开始工作计算的,这个是根据档案走的,所以不用担心这个。
我估计lz的问题是和新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有的企业为了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职工在企业工作超过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期限合同后就可以要求签署无期限合同的规定,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合同以规避工作10年的情况。但是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解释条例,如果两次合同的日期间距,即上一个合同的结束日期和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不超过1年,都是要连续计算在同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的。

2018-05-02 09:0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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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重签合同工龄是否受到影响,这一问题对于变更合同和续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龄,重签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对之前的劳动合同进行处理,按照《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完成后再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18-05-02 08:4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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