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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哺乳假最新规定2018的内容是什么?

王** 黑龙江-伊春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4.30 15:52:22 17人阅读

我最近就要请假了,不知道程序主要是什么的呢?大家知道浙江哺乳假最新规定2018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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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哺乳期内女职工,对于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2018-04-30 16:0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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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算作劳动时间、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经本人申请,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领导批准。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哺乳假国家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以合并使用。1,可请哺乳假,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3,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哺乳假6个月、生育第二个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以上就是
浙江哺乳假最新规定2018的答案了。

2018-04-30 15:5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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