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有偿收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
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单方强制有偿收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分两种情形:①自愿有偿退出:由原成员主动自愿申请,村集体可以协商给钱收回,属于民事协商,不能逼迫;②法定强制收回,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6条,仅三种情形(乡镇村公益建设、不按批准用途使用、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必须报原批准用地政府批准,只有公益建设情形才要给予补偿,其余法定收回一般不补偿;法律明确禁止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收回合法宅基地,单纯成员身份迁出不等于村集体有权直接有偿收回,地上房屋所有权受保护,房屋还在就不能强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
2026-09-27 13:0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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