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姐五十多岁,与男方没有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女方两年前得了脑血栓,生活能自理,男方在外打工意外死亡,工地赔偿130万,男方先前的儿子只给女方10万,女方是否能索要到更多赔偿金?
没领证但共同生活十六年,法律上不自动享有继承人待遇,不过赔偿款里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属于你,应当单独归你。加上你们长期共同生活,法院可以酌情分你一部分。现在只给十万偏低,你可以把男方儿子告到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赔偿金,重点举证你患病需要扶养、共同生活十六年、赔偿款具体构成这些事实。能多拿多少要看证据,建议尽快起诉,别超过三年时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8 16:5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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