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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前段时间出去打工,不小心受了工伤,已经做了工伤鉴定,现在想了解一下工伤待遇仲裁时的停工留薪期是什么意思
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比如是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自没发的时候开始计算,薪资应该不会变
一、在劳动仲裁期间,且在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申请再次鉴定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可以通知你中止仲裁,中止期间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劳动仲裁时间内的。二、受工伤的职工一般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都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双方都同意解除之时为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的时间自你收到劳动合同解除书面通知之日起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以上那个对工伤待遇仲裁时的停工留薪期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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