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零零五年买的民房原房主卖给了张三,张三又卖给了李四,我从李四手买的至今没过户,当时张三说原房主房照丢失,南边有道石墙不是他的是邻居家的,张三还叫补给他三分自留地,,他要这自留地也不合法吧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里涉及几个法律问题:1. 房屋过户:您购买房屋后未办理过户手续,这可能导致房屋产权不明确,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卖方协商,办理过户手续。2. 房照丢失:原房主房照丢失,应先补办房照,再办理过户。您可要求卖方补办房照。3. 石墙归属:石墙如属邻居家,您无权要求。如张三承诺石墙属您,应提供证据。4. 自留地:张三要求补自留地,如无合法依据,您可拒绝。综上,建议您与卖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律师协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4 15:10:54 回复
2005年买的民房经过原房主→张三→李四→你多次转卖,涉及房屋权属争议。农村房屋买卖需注意:如果买受人不是该村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建议:1. 查明房屋目前的产权登记情况;2. 如未过户,需原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3. 如中间环节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可能需通过诉讼确认权属;4. 建议委托律师核实各环节合同效力。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房子没有过户,从法律角度讲,产权还在原房主名下,你只是实际使用人。张三提到的房照丢失,这会影响产权的明确界定。至于南边的石墙归属问题,如果涉及邻里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张三要求补给自留地,这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土地的使用和归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变更。建议你尽快与原房主沟通,争取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对于石墙和自留地的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后续纠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4 15:01:57 回复专业解答拍卖房子以前欠的物业费,一般由原业主承担。这是由于债务随不动产所有权人而产生,原业主在拥有该房子期间形成了物业费债务。不过若拍卖公告有特别约定由买受人承担,或法院裁定要求买受人负担,也可能由买受人负责缴纳欠费。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物业无权停业主水电。供水、供电合同主体是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依《民法典》,用电或用水人逾期不缴费,经催告仍不支付,供水、供电公司可按程序中止供应,但物业无此权利。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应合法解决,擅自停水停电致业主损失需担责。若水电自管且合同有约定,依约处理。
专业解答收费停车场内车被划,停车场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且停车场存在保管不善的过错,如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停车场应担责;若停车场能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可能无需担责。
专业解答车辆停在园区玻璃损坏,物业是否有责任需分情况。若物业依合同约定尽到安全保障等管理义务,如设监控、安排巡逻,通常无责;若因物业未履行相关义务,像监控损坏未修、安保巡逻缺失等致车辆玻璃损坏,物业需承担一定责任。
专业解答邻居找事儿物业不管时,可先收集邻居滋事的证据,如视频、照片、聊天记录等。之后可向街道办、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请求调解;若问题仍未解决,还可报警,通过警方介入处理;也能考虑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邻居和物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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