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超过这一期限未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支付令已经发出一年半,通常情况下,异议期已过,不能再提出异议。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有正当理由,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看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14:2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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