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人被车撞且人负全责的情况下,车方的交强险会启动无责赔偿机制。交强险的无责赔偿有明确的限额,医疗费用赔偿上限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上限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上限为100元。
(2)当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时,超出部分需由被撞人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被撞人自身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于其负全责,车方通常无需赔偿,但车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极少数法定情形除外。
(4)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尽快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提醒: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保留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赔偿流程:车方交强险会在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医疗费用最高赔1.8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100元。
超出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被撞人负责赔偿。
(二)特殊情况:若被撞人有损失,因自身全责,车方通常不赔偿,除非车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
(三)处理建议:双方应尽快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定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人被车撞且负全责时,车方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赔偿,医疗赔1.8万,死亡伤残赔18万,财产损失赔100元。
2.超出交强险无责限额部分,由被撞人赔偿。被撞人有损失,车方通常不赔,除非车方故意制造事故。
3.双方应尽快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结论:人被车撞但人负全责时,车方交强险在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被撞人承担;被撞人损失车方一般不赔,除非车方故意制造事故等法定情形;建议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按照规定,车方交强险有无责赔偿限额,分别是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财产损失100元,这部分直接由交强险承担。超出无责赔偿限额的费用,因被撞人负全责,理应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被撞人自己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于自身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车方无需进行赔偿,但要是车方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则另当别论。积极的处理方式是双方赶紧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依靠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赔偿内容。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如果在处理此类事故赔偿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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