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在公安医院做的伤情鉴定。这个鉴定做完之后没有什么事。但我现在还是脑袋疼?我想问问我可以去地方医院做鉴定吗?这个钱能给报吗?
如果公安机关做鉴定,结果是没问题的话。进一步鉴定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的伤情鉴定出,花费就需要自己承担。
2026-05-29 19:17:50 回复
您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您在公安医院做完伤情鉴定后,如果仍有不适,可以自行前往地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至于费用报销问题,如果伤害是由他人故意造成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具体能否报销,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9 14:45:20 回复
在公安医院做伤情鉴定没查出伤的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未构成轻微伤或轻伤打人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鉴定结论与您实际伤情不符可申请到其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保留全部就医记录和医药费票据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即使伤情轻微打人行为本身违法对方的民事责任不能免除。
2026-05-29 14:43:5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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