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公四年不给我生活费,像这种清况我想离婚怎么办
老公四年不给生活费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同时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建议:1、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为对方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感情破裂。2、离婚时可主张:(1)要求对方支付婚姻存续期间拖欠的生活费;(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如对方存在过错(如四年不扶养属于遗弃行为)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3、收集证据:对方四年不提供生活费的证明(您独自承担家庭开支的凭证)、对方有经济能力的证明(工资信息)。建议尽快起诉离婚维护权益。
2026-05-27 10:5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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