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车主撞人负全责不付医药费时,伤者可先尝试与车主及保险公司沟通,因交强险有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该限额内先行垫付。
(2)若沟通无效,伤者要自行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
(3)收集证据后,一方面可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请求其协调处理。
(4)另一方面,伤者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依情况裁定车主先支付部分医药费。
(5)若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伤者可在治疗结束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与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与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沟通,要求在交强险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
(二)若沟通无果,自行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
(三)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请求协调处理。
(四)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法院裁定车主先支付部分医药费。
(五)若依旧无法解决,治疗结束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1.及时与车主和保险公司沟通,争取让其利用交强险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先行垫付。
2.若沟通失败,自行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等证据。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请求协调。
3.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裁定车主先支付部分医药费。
4.治疗结束后还未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医疗费、误工费等。
结论:
车主撞人负全责却不支付医药费,伤者可先与车主及保险公司沟通要求垫付,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向事故处理部门反映或申请先予执行,治疗结束后还可起诉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交强险设有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车主负全责时,伤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垫付。若沟通未达成目的,伤者自行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等证据是为后续维权做准备。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反映,能借助其行政力量协调解决;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车主先支付部分医药费,以保障伤者及时治疗。治疗结束后,伤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是合理合法的。若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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