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教一个问题,2024年11月份和对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行人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由于对方无证驾驶无牌电摩,导致我重伤二级,对方负主要责任,被办案机关立案只办理了刑事取保,目前也通过民事诉讼完成赔偿,目前也没有给对方出谅解书,原本刑带民的程序,是不是程序存疑,公安还一直声称与检察院通案,检察院档案室六个月下来都没有任何登记受理记录,也表示检察院一致认为该类型案件不具备移诉条件,作撤案处理。麻烦帮点化迷津,谢谢了[抱拳][抱拳]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对方因无证驾驶无牌电摩造成您重伤二级,且负主要责任,那么对方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按照正常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不具备移送条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和当事人。如果检察院没有受理记录,可能存在程序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移送检察院的证据,或者向检察院查询案件受理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程序问题,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投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1 12:3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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