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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居把公用过道占为己有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过道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邻居占用公用过道属于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先与邻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物业或社区反映情况,请求协助处理。若问题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停止侵权行为,恢复过道的公共使用权。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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