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1 16:5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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