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如果原单位在您工作期间未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这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原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生育保险。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3. 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生育保险。请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需要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0 20: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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