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不予办理宅基地申请,可能是因为申请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申请地块不符合村庄规划,存在宅基地权属争议、违法用地建房等未处理情形,或者未签订自愿退出原宅基地协议等。
2026-04-10 02:18:05 回复
关于您提到的二婚又离婚老房宅基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房屋及宅基地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产权未变更,那么房屋的修缮和维护责任应由产权人承担。房管所不予办理申请可能是因为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确或者不符合相关修缮申请的条件。建议您先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产权属于您,可以准备相关的产权证明材料,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修缮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果是共有产权,需要与其他产权人协商一致后共同申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9 18:33:10 回复
你这种情况(二婚又离、老房快塌、没共同修复、房管所不给办),被拒基本是3个硬原因叠加:最核心:离婚后,你不是该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
政策铁律:地随房走、房塌地收、非权利人不能重建
二婚+离婚+无共同贡献:你完全不沾“户”与“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