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合同上签的一年租期,房租半年交付一次,续租房租提前30天交付,我是这个3月份末上半年结束,我忘记看合同,导致没有提前交下半年租金,然后房东突然把房子给卖了,合同签完了告诉我一个月内搬出去,我现在把下半年房租交上,她不收,我还能继续行驶我合同上的权利吗,我还有权居住吗,她强行让我搬走怎么办
首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和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合同约定了一年的租期以及租金交付方式。即使房东将房屋出售,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仍然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其次,你未按时交付下半年租金,房东有权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因此剥夺你继续居住的权利。再次,如果房东强行要求你搬走,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最后,建议你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1 23:0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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