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将料款打给了饲料公司业务员姜某,但他半途离职,姜某找了一个同事来送料,料款由姜某支付,其同事来送料的时候让签的是出货欠条,说是和姜某对账用,家里父母签字了,现在姜某和其同事发生纠纷,未及时付款,其同事现在以欠条来起诉我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你提前把料款打给了姜某,这说明你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其次,姜某找同事送料并让签欠条,这可能是他们内部的对账方式,但你父母签字的欠条可能会被对方作为证据。不过,关键在于你已经付款给姜某,如果能证明这一点,你可能不需要重复付款。建议你收集好付款给姜某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可以和姜某沟通,让他出具说明,证明你已经付款。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在法庭上详细说明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据。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7 08:4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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