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促成合同成立,一般按约定收取报酬。即便交易一方违约,只要中介无过错,仍有权收取约定的中介费。比如在房产买卖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中介工作完成,之后一方违约,中介费用不受影响。
(2)若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防止中介不当行为。
(3)若合同未成立,中介可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无约定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费用承担。
(4)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约定包含中介费赔偿,违约方需承担;未约定,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提醒:二手房交易涉及中介费时,要明确合同约定,保留好相关证据。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合同已成立: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且无过错,即便有一方违约,中介仍按约定收取中介费。若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中介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未成立:中介可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若无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费用承担。
(三)违约责任:违约方可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约定含中介费赔偿,违约方承担;未约定,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成立: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按约定收报酬。一方违约但中介无过错,仍有权收中介费;若中介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致委托人受损,不得要中介费且需赔偿。
2.合同未成立:有约定按约定,中介可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无约定则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约定担责,若含中介费赔偿则需承担;未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结论:
二手房交易违约时,中介费计算分情况处理,合同成立且中介无过错可按约定收中介费,中介有过错则不得收且要赔偿;合同未成立,可按约定或合理确定必要费用,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责任,约定含中介费赔偿则需承担,未约定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有权按约定收取报酬,即便交易一方违约,只要中介无过错,其收取中介费的权利不受影响。若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支付中介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合同未成立,中介可依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无约定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约定包含中介费赔偿则需承担该费用,未约定的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类似中介费纠纷等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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