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撤销期限1年起算点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受胁迫时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如果当事人是受胁迫的,撤销权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一年内行使。并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也会导致撤销权消灭。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了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和起算点,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若在合同撤销方面存在疑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详细的咨询和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1.合同撤销权受时间限制,不同情形起算点和期限不同。一般情形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受胁迫时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未行使,撤销权也消灭;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2.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撤销事由后,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评估是否行使撤销权及撤销的可行性。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撤销事由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受胁迫的情况,在胁迫行为终止后应尽快采取行动,避免错过撤销权行使期限。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逾期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比如在交易中发现对方隐瞒关键信息,从发现该信息时起算一年。
(2)受胁迫时,撤销权起算点变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同样需在一年内行使。例如被迫签订合同,从胁迫结束开始计算时间。
(3)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4)重大误解的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提醒:不同情形下撤销权起算点和期限不同,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一旦发现可撤销情形,尽快确定起算点并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若属于一般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要在1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撤销合同的要求,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若受胁迫,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尽快摆脱胁迫后就着手准备行使权利。
(三)不管何种情况,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要关注撤销权行使问题,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权利。
(四)若是重大误解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抓紧时间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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