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进行。这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行政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2)若其他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依照其他法律规定执行。不同领域可能有特殊规定,以更贴合实际情况。
(3)申请期限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准确确定这个起始点很重要,直接影响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保障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仍有机会申请复议。
提醒:申请行政复议要留意期限规定,及时提出申请,避免因超期丧失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正常情况下需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二)若其他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按照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申请。
(三)申请期限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四)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限通常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六十日内。若其他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六十日,按其他法律来。
2.申请期限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算。
3.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期限自障碍消除日起继续算。
4.当事人要在规定期限申请复议,保障自身权益,维护程序正常。
结论: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其他法律规定超六十日的依其规定,期限从知道行为之日起算,遇不可抗力等耽误期限的自障碍消除日继续算。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时,申请行政复议有明确的期限规定。通常情况下是六十日,但如果存在其他法律规定了更长的申请期限,则按照其他法律来执行。申请期限的起始是从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一刻开始的。要是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期限会从障碍消除之日起接着计算。当事人及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既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行政复议程序的顺利开展。如果大家在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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