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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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成年子女且意在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此赠与行为无效。债权人可通过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赠与合同。法院审查后若情况属实,会判决撤销赠与,房产回归被执行人所有,以便对其强制执行。
(2)若被执行人能充分证明赠与行为并非为逃避债务,且该赠与行为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条件,则赠与行为被认定有效,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
提醒:
债权人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收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证据。被执行人若进行赠与,需保留能证明赠与合理的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若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赠与成年子女房产,怀疑其逃避执行,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被执行人的债务情况、赠与时间等,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二)被执行人若想证明赠与行为有效,需准备充分证据,比如赠与的合理原因、资金来源等,证明并非为逃避债务,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条件。
(三)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判决。若撤销赠与,房产将归被执行人所有,可对其强制执行;若赠与有效,则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若被执行人在债务期内将房产赠与成年子女,是为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赠与行为无效。债权人可诉请撤销赠与合同,法院查实后会撤销,房产归被执行人并可强制执行。
2.若被执行人能证明赠与并非逃债,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如意思真实、不违法等,赠与有效,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
结论:
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赠与成年子女房产,若为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赠与行为可被认定无效,债权人可诉请撤销;若能证明非逃避债务且符合有效条件,赠与有效,法院不能直接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当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成年子女,若其目的是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此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审查后若属实,会判决撤销赠与,使房产回归被执行人,以便强制执行。然而,若被执行人有充分证据表明赠与并非为逃避债务,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条件,赠与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赠与成年子女房产,其赠与行为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目的是逃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赠与行为无效,债权人可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审查属实会判决撤销,房产仍归被执行人,可对其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能证明赠与并非为逃避债务,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般条件,赠与行为有效,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动向,发现可疑赠与行为尽早收集证据,提起撤销权诉讼。被执行人应秉持诚信原则,避免通过不当赠与逃避债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审查证据,准确判断赠与行为的真实目的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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