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配偶不知情却被网贷催到单位,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无偿还义务,可与平台沟通,沟通无果可保留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当配偶不知情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没有偿还的责任。遇到网贷平台到单位催收的情况,配偶应先和平台说明情况,要求停止骚扰。若平台不配合,就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这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之后可向金融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投诉,若骚扰严重影响生活工作,可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平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要是大家在处理类似法律问题时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若配偶不知情却被网贷催到单位,应明确非夫妻共同债务时无偿还义务,可采取多措施维护权益。
1.确认债务性质。依据法律,婚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偿还责任。
2.与平台沟通。向网贷平台表明对债务不知情且无偿还责任,要求停止骚扰。
3.保留证据。若沟通无果,保留网贷平台到单位骚扰的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现场视频等。
4.投诉维权。向金融监管机构等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5.起诉索赔。若骚扰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1)债务认定方面,依据规定,婚姻关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背负的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配偶无偿还义务。
(2)应对策略上,配偶可先与网贷平台沟通,表明自己对债务不知情且无偿还责任,要求停止骚扰。
(3)若沟通没用,需保留网贷平台到单位骚扰的证据,像通话记录、短信、现场视频等。
(4)保留证据后,可向金融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5)若骚扰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能要求赔偿。
提醒:
处理此类情况时要及时保留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债务性质,确认若债务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自己无偿还义务。
(二)与网贷平台积极沟通,清晰表明自己不知情且不应担责,要求停止到单位的骚扰行为。
(三)若沟通未解决问题,注意保留骚扰证据,像通话记录、短信、现场视频等。
(四)向金融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五)若骚扰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向法院起诉,要求网贷平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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