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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孩子情况下女方提离婚能离不

张* 广西-来宾 离婚咨询 2026.02.09 06:29:39 358人阅读

2岁孩子情况下女方提离婚能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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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方面,只要男女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再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便会解除。这种方式相对平和,主要依赖双方的协商与配合。
(2)诉讼离婚时,女方需承担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举证责任。孩子2岁并不影响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全面考量双方感情状况。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女方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

提醒:
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完备、合法。诉讼离婚需注重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9 10: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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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女方要和男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时,女方需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女方要注意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2-09 09:2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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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离婚能否成功取决于方式。协议离婚时,只要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签好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过了冷静期办手续,婚姻关系就解除。
2.诉讼离婚的话,女方要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孩子2岁不影响女方起诉。若有重婚、同居、家暴等情况,调解无效法院会判离。无法证明的话,可能判不准离,但女方6个月后可再起诉。

2026-02-09 07:5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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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方提出离婚能否离成取决于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完成手续即可;诉讼离婚则需女方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便解除。而诉讼离婚中,女方需承担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责任。孩子2岁并不影响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全面考量双方感情状况。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女方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7:0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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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提出离婚能否离成与离婚方式相关。协议离婚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办理手续,婚姻关系便解除。
2.诉讼离婚时,女方需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孩子2岁不影响女方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感情状况。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3.若女方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女方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

建议女方若选择协议离婚,提前与对方就各项事宜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若选择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2026-02-09 06:59:28 回复

【法律意见】  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没有能力或不具备抚养条件,10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也是和女方一起生活比较有利于孩子,在女方经济条件不是很差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10岁以上,一般都是尊重孩子的选择,孩子愿意和谁生活就会判给谁。【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老婆提出离婚孩子归谁(孩子2岁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解决,由判决确认。【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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