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宜宾法律咨询 > 宜宾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时长是多少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时长是多少

郑* 四川-宜宾 诉讼管辖咨询 2026.02.06 05:14:42 352人阅读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时长是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宜宾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第三人要增强对自身权益的关注意识,定期查看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事务,以便尽早发现权益受损情况。
(二)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立即着手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书、聊天记录等。
(三)在收集证据后,迅速向作出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避免错过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2026-02-06 12:33:01 回复
咨询我

1.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限为六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算。这是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2.若超过六个月,即便生效裁判侵害第三人权益,也无法再提撤销之诉。
3.设此期限是为督促第三人及时维权,维护裁判稳定和司法秩序。
4.第三人要留意自身权益,受损后尽快收集证据,向相关法院起诉。

2026-02-06 11:53: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超过该期限不能再提起撤销之诉。
法律解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六个月期限属于除斥期间,意味着这一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第三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司法秩序。如果第三人在超过六个月后才发现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此时已无法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权益。所以,第三人在日常中需密切关注自身权益状况,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向作出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若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6 10:54:54 回复
咨询我

1.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这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超过该期限,即便权益受生效裁判侵害,也无法提起撤销之诉。设立此期限能督促第三人及时维权,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与司法秩序。
2.为保障自身权益,第三人要密切关注权益状况。在知晓权益受损后,需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同时,应及时向作出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避免错过期限而丧失维权机会。

2026-02-06 08:59:1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算。这是除斥期间,其性质决定了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
(2)若超过这六个月期限,即便第三人的民事权益确实被生效裁判侵害,也无法再提起撤销之诉。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第三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其长期怠于行使权利。
(3)该期限设置的意义在于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司法秩序,防止因第三人随意提起撤销之诉而影响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所以第三人需密切留意自身权益,在发现受损后迅速收集证据,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第三人务必牢记六个月的期限,一旦错过无法补救。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以获取准确解决方案。

2026-02-06 07:05:39 回复

解答如下,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提讼,请求法庭对该项判决采取撤销。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一、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概念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二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2)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第三人在向法庭提出撤销权诉讼之前,应对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做清晰的了解,确定自己符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规定,然后提前准备好有关诉讼需要的所有材料,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方便快捷,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请及时联系在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专业解答执行异议之后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2024.09.13 1235阅读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

    专业解答条件如下:(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2024.09.01 1652阅读
  • 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诉讼的法院选择应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可向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有权发起此诉求的包括有独立主张权力的第三方和无独立主张权力但权益受生效裁判约束的第三方。

    2024.08.05 1275阅读
  • 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具备哪些要件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实质条件包括:1.主体资格,即第三方作为独立请求权方或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2.审判程序要求,即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对其民事权益造成实质侵害;3.实体判断上需提供证据证明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未能参与审判非个人原因;4.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024.07.24 1658阅读
  • 第三人撤销之诉被驳回能否上诉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允许未参与案件审理的第三方对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提出质疑,若认为这些文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向原法院申请撤销。但此上诉需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将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以保护当事人权益。

    2024.07.24 1352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