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璧山区法律咨询 > 璧山区商标法律咨询 > 他人冒用我商标怎么去取证

他人冒用我商标怎么去取证

石* 重庆-璧山区 商标咨询 2026.02.06 06:05:51 439人阅读

他人冒用我商标怎么去取证

其他人都在看:
璧山区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璧山区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他人冒用商标,可从三方面取证维护权益。
1.商标权属证据:提供商标注册证书,以此证明对该商标的合法权利,这是维权的基础。
2.侵权证据:线上冒用可通过网络公证,对侵权方网页上使用商标的商品展示、宣传内容等进行证据保全;线下冒用可拍照、录像侵权商品外观、包装、店铺招牌等带商标标识的情况,同时购买侵权商品作为实物证据,并保留好显示侵权商品信息、购买时间和地点的购物票据。
3.损失证据:收集因商标被冒用导致的销售额下降、客户流失等相关数据,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凭证,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建议在发现商标被冒用后,及时按上述方法全面取证,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2026-02-06 11:39: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商标权属证据是维权基础,商标注册证书能明确你对商标的合法权利,这是认定他人冒用商标侵权行为的前提。
(2)侵权证据的收集分线上线下。线上采用网络公证保全侵权网页信息,能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线下通过拍照、录像及购买侵权商品保留票据,直观呈现侵权事实。
(3)损失证据可证明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程度。销售额下降、客户流失的数据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凭证,有助于在维权时获得合理赔偿。

提醒:
取证过程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的商标侵权案情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6 11:31:29 回复
咨询我

(一)商标权属证据:准备商标注册证书,以此证明自己对该商标有合法权利。

(二)侵权证据:若为线上冒用,可通过网络公证,对侵权方网页上商品展示、宣传内容等涉及商标使用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若为线下冒用,拍照、录像侵权商品外观、包装、店铺招牌等带有商标标识的情况,同时购买侵权商品作为实物证据,并保留好显示侵权商品信息、购买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购物票据。

(三)损失证据:收集因商标被冒用导致销售额下降、客户流失等相关数据,以及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凭证,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2026-02-06 09:53:41 回复
咨询我

1.商标权属证据:提供商标注册证,以此证明自己对商标拥有合法权利。
2.侵权证据:线上冒用可网络公证,保全侵权方网页上使用商标的商品展示、宣传内容;线下冒用可拍照、录像侵权商品外观、包装、店铺招牌等,购买侵权商品作实物证据,保留好显示商品信息、购买时间地点的票据。
3.损失证据:收集销售额下降、客户流失等数据,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凭证,如律师费、公证费。

2026-02-06 09:10:1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他人冒用商标,可从商标权属、侵权、损失三方面取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属证据方面,商标注册证书是证明商标合法权利归属的关键文件,能确定商标的所有权人。侵权证据中,线上冒用通过网络公证保全证据,确保网页上商标使用情况得以固定;线下冒用通过拍照、录像及购买侵权商品并保留票据,以证明侵权事实。损失证据能反映因商标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这些证据有助于在维权时确定赔偿数额。若遇到商标被冒用的情况,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2-06 08:01:0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