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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怎样放弃孩子抚养权

母** 湖南-长沙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6 04:51:31 303人阅读

离婚之后怎样放弃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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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放弃孩子抚养权,优先与对方协商,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关键内容,协议签字即生效。
(二)若对方不同意协商变更,可向法院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对方经济条件好、能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环境等。
(三)即便放弃抚养权,仍需按规定定期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费用。
(四)无论抚养权归谁,都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和对方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2-06 09: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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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想放弃孩子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协商,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归属、抚养费等,协议签字即生效。
2.若对方不同意,可起诉变更,要证明对方更利于孩子成长,如经济优、环境好。
3.放弃抚养权不免除付抚养费的义务,需定期支付保障孩子费用。
4.无论抚养权归谁,都有探视权,可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

2026-02-06 08: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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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可先与对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对方不同意则可起诉,放弃抚养权仍需支付抚养费且有探视权。
法律解析:
离婚后若想放弃孩子抚养权,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途径。协商时,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重要内容,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若对方不同意协商变更,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证明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对方经济条件更好、能提供更优生活和教育环境等。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放弃了抚养权,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按规定定期支付,以此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同时,无论抚养权归谁,都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与对方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如果在处理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或探视权等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6 07:5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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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相关内容,协议签字即生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需证明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对方经济条件好、能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环境等。
2.即便放弃抚养权,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应按规定定期支付费用,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所需。
3.无论抚养权归谁,都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与对方协商确定探视时间和方式。

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抚养权变更问题,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协商时要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合理确定抚养费和探视安排。若起诉,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抚养更有利。

2026-02-06 06:3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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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可先与对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协议包含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关键内容,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
(2)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解决。起诉时要证明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经济条件好、能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环境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即便放弃抚养权,仍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要按规定定期支付,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4)不管抚养权归谁,都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和对方协商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

提醒:签订变更协议要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起诉需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6 05:01:1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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